自己写作的二三事

2018-01-17T19:07:00

扩展阅读:《我和书的故事》

看了快二十年的书,自己肯定也得写点什么吧?我的确是有在写东西,应该说,今年就是我提笔的第十二年了。

记忆里,我小时候是不会写东西的,连日记都写不好。我的母亲一句一句的教我,告诉我单词和单词之间的联系,告诉我文章是怎样由一句句话组合而成。我的父亲也曾经为了解决我不会写日记的问题,特地买来打印机,到网上去搜索范文,打印出来赠予我。

他们让我在心中种下了写作的种子,也在之后的路途中,不断的支持我,鼓励我,我深深地爱着他们,感谢他们。

路的开始

日记、小练笔这类只能算是打基础的东西。我真正开始写作,是小学五年级。

小五的我,给自己起了一个英文名字叫Blueer1,布伦尔,昵称“小布”,意思是“更加忧郁”。

第一个故事,叫作《布伦尔历险记》。很容易看出来,命名模仿了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内容已经记不太清,但是我仍然记得那个凯萨2的本子,淡黄色的纸页上最开始几页全都是我用自动铅笔画的人设图。

现在回想起来有些羞耻,为什么上面这些中二行为,会在我五年级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呢(捂脸)。

不过那时候的故事也只是我给自己和朋友们加的人设,真正的冒险连一个本子都没有写完。

两年过去,2008来了,我上了隔壁初中。那时候的小升初十分简单,以我当时的成绩,随随便便就分到了二班。

那天下雪,我走在学校里,冷风呼呼的灌进我的衣领,让我忍不住打哆嗦。小卖店门外的一排冬青在雪花中显出欲滴的墨绿,像一排冰天雪地里驻守的矮人国士兵。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天晚上做的梦,还有梦中的如同一枝独秀的梅花一帮可爱的那个姑娘。

我知道我想写东西了。打紧去小卖店买了一个五毛钱的横线本,一包阿尔卑斯的巧克力夹心太妃糖,颠儿颠儿跑回教室,一板一眼地在封面上写下四个镂空大字3:冬日恋歌。

现在的我已经浑然不知,为什么是这四个字。但是我印象相当深刻,确实是这四个字。甚至那个竖翻页钉装32K小本子表面上的淡绿色小花图案,至今仍然能在我脑海中清晰的浮现。

如果说,我现在的人生,是站在科技与人文的交汇点。那么我人文的路,就是在那天真正开辟了。

从那天开始,我经常把晚自习的时间用来写东西。写布伦尔和他的朋友们在火星的冒险,写多情的少年和怀春的少女之间互相试探,写悠闲的小镇上平凡生活着的人们的日常……

我写的故事,我的朋友们都很喜欢。或许也正因此,那时的我,朋友很多。

路的中途

上了高中,同学都是陌生人,学习压力也比之前重,所以朋友比以前少了。

但是仍旧有好几个关系特别好的朋友。初中的朋友也有和我考入同一所高中的,她和她的朋友提到我,说起我写的故事。所以我的故事也在我的高中私密的流传过。

高中开始用16开的软皮大本子写东西。

有一些做梦梦到的故事;有一些由歌词改编的故事;也有一些像情书一样的故事。

内容记不太清了,只记得那时候我写字还蛮认真的,至少比如今的野鸡下山强太多。许多文章都在写完之后辛辛苦苦输入电脑中,发到了自己的QQ空间里去,也收获了不少的点赞,开心得很。

记忆满深的是,高一的时候,我的关系特别好的四人组“樱木李子”:小W,小Y,她们两个是女生;我,小L,我们两个是男生。我们四个人座位连在一起,课上互相帮助,课下无话不说。

有一天,小Y跟我说要和我谈恋爱,不过我果断拒绝了,因为她看起来就像是在开玩笑嘛。我是不希望有人谈恋爱的,我们四个人的友情是最好的,如果有人谈恋爱的话,可能我们的组合就会变质,疏远,最后分崩离析。

虽然如今也早已分崩离析。

那段时间我写过不少故事,甚至有个念头,要用笔把这三年的高中生活记录下来,最后作为礼物送给我们四个人,作为毕业的礼物。

后来因为任务量太大,只开了个头,便不了了之了。

大学写的东西少了,因为我老了,已经拿不动笔了。写过一个短篇系列,《男子宿舍奇遇》,10篇,因为一开始就猎奇到最后剧情爆炸根本拉不住就直接不写了。

后来又在欢乐书客开了一本《恋爱收敛函数》,是《この美術部は問題がある》的同人,本来设想的是让主线剧情体现收敛函数的特性,后来我写了几十章,发现自己高数没学好,根本不记得收敛函数是做什么的了,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开天窗,再次太监。

后来我对自己恨铁不成钢啊。铃木啊铃木,你再这样下去,怕是一辈子写不出一本不太监的小说哟!

于是拾起来,有把《恋函》写了十几章,因为参加一个学科竞赛,又耽搁了,写不下去了。同一本书,再次太监。

你说我为何太监的如此熟练?

因为我不会写大纲呀!(这有什么好炫耀的喂)

今个儿

最近写博客觉得有点手感,发了不少文,大多数都是汉字少,链接多,算不得写作。

只有最近发的这两篇,算是真正动用了自己一些语文知识的,感觉还不错。

也希望自己能顺利实现目标吧。


  1. 这并不是我第一个英文名字。我第一个英文名字是更早的时候起的,Daocaoer,稻草人。为什么都是er结尾,因为当时我知道-er是英语中人的后缀。当时我还没学-ist。
  2. 青岛凯萨制本厂有限公司。
  3. 就是只画出汉字的边框,不涂黑。
当前页面是本站的「Baidu MIP」版。发表评论请点击:完整版 »